生產企業出口免抵退稅申報問題總結匯編
時間:2022-08-05一、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業務概述
1、免抵退稅的含義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
財稅〔2012〕39號:“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見附件4)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具體范圍見附件5)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政策含義:
(1)根據免抵退計算辦法,生產企業有留抵稅額時,才有當期退稅額。無留抵稅額,當期只有免抵額。
(2)出口企業申請出口退稅,需要自行制作電子數據,上傳到稅務機關內部系統,并及時準備申報憑證和備案單證。制作電子數據的指引見本文第三部分“申報中·操作指引”,申報憑證及備案單證的要求見本文第四部分“申報后·資料歸檔”。
(3)生產企業當月沒有符合條件的出口免抵退申報數據,不需要做出口退稅零申報。
符合條件是指:電子信息、申報憑證和備案單證齊全。
(4)生產企業符合留抵退稅政策的,申請留抵退稅前須先做免抵退稅申報。如果當月沒有符合條件的出口免抵退申報數據,需要先做出口退稅零申報,才能申請留抵退稅。
具體操作方法見后文。
注意:沒有申請留抵退稅業務的生產企業不需要進行出口退稅零申報。
2、退稅申報期及收匯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須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為收取人民幣,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規定提供收匯資料。”“附件:3.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的原因及證明材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因下列原因導致不能收匯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報主管稅務機關。”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一)納稅人因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出口報關單、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增值稅進貨憑證沒有電子信息或憑證內容與電子信息不符,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停止報送《出口退(免)稅憑證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表》。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二)納稅人因未收齊出口退(免)稅相關單證,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停止報送《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申請表》及相關舉證資料。待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政策含義:
(1)企業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報關單上“出口日期”為準)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退稅憑證及電子信息即可申報退稅。次年4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后申報,需收匯及額外提交收匯申報數據。
了解收匯申報的制作方法,可在微信群內發送“收匯申報”,查看機器人自動回復。
(2)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的,申請退稅須符合不能收匯條件,否則只能享受出口免稅政策。(國家稅務局總局公告2013年30號“附件:3.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的原因及證明材料”)
(3)企業申報出口退稅,需收齊有關憑證(即下文所列申報資料)。若有關憑證未能收齊,不符合申報退稅的條件。無紙化企業申報時可以不提交有關憑證,但您須誠實信用的嚴格按照規定準備好這些資料,留存備查。
3、外貿企業注意
本文僅針對生產企業。外貿企業與生產企業政策原理完全不同,為避免發生操作錯誤,建議移步閱讀《外貿企業免退稅申報納稅服務提醒》,獲得外貿企業指引。(在微信群內發送“申報提醒”,即可收到機器人自動回復。)
二、申報前準備工作
如果您已經報關出口了貨物,在退稅申報前,您需要了解以下內容。
1、出口退稅率查詢
(1)不同退稅率適用政策
根據退稅率不同,出口貨物有退稅、免稅、征稅三種政策。退稅率政策調整變化的,退稅率適用以報關單上實際出口日期為準。
①存在出口退稅率,可以按適用退稅率申請退稅。
即:申請出口退稅的貨物,必須有出口退稅率。
退稅商品舉例:
②出口退稅率是0的商品,有2種情況:
如果提示“免稅”,為享受出口免稅商品(不可申請退稅);
如果提示“禁止出口/出口不退稅”,須按征稅率視同內銷征收增值稅。
(2)退稅率查詢方法
①電子稅務局查詢:
您可以在“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綜合查詢—公眾查詢—出口退稅率查詢”中查詢退稅率。如圖:
②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查詢:
進入“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找到退稅率查詢搜索欄,選擇該商品出口時的年月份,類型選擇“海關商品碼”,點擊“稅率搜索”完成查找。如圖:
③微信公眾號查詢;
手機關注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的微信公眾號“出口退稅”,在“在線服務”中點擊“稅率查詢”查詢。
2、進項專用發票處理
生產企業取得用于出口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做抵扣勾選,并進行簽名確認,不需要區分內銷外銷用途。
對于用于出口免稅商品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需要進項轉出。
對于無法劃分免稅進項的: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3、出口發票的開具要求
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后,須開具出口發票(銷售發票)。
2015年12月1日起,出口企業應使用五聯版增值稅普通發票。您可以聯系辦稅廳,增加購買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權限。
出口發票的開具除遵守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規則外,還要符合出口退稅相關要求:
(1)出口發票以人民幣開具
發票票面金額為美元FOB價換算為人民幣價格。匯率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按出口報關單注明的出口日期,可選擇當月1日或出口當天,一經確定1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2)出口發票稅率欄的選擇
根據上文查詢到的貨物退稅、免稅、征稅的情況,選擇開具出口發票適用的稅率:
①出口退稅的貨物,出口發票稅率欄選擇“零稅率”;
②出口免稅的貨物,出口發票稅率欄選擇 “免稅”。開票系統需要設置享受優惠政策為“是”,優惠類型選擇“免稅”。
③出口征稅的貨物,出口發票稅率欄選擇適用征稅稅率。
放棄退稅,轉為免稅或征稅的出口貨物,出口發票沖紅后按相應要求重新開具。
(3)出口發票備注欄
出口發票備注欄里需注明:
提單號、成交方式、成交總價、第二計量單位。
開票限額不夠的企業可自行前往辦稅廳申請提高開票限額,或開在多張發票上。
4、增值稅申報表填寫規范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并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須在做銷售的當月開具銷售發票,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出口退稅無電子信息的數據也應正常進行賬務處理和增值稅納稅申報。
(1)出口銷售額
A.出口退稅的貨物填寫:
①主表—第7行—“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欄次。
②附表(一)第16欄——“免抵退稅”—“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列“開具其他發票”。
B.出口免稅的貨物填寫:
①主表第8、9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次。
②附表(一)第18欄——“免稅”—“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列“開具其他發票”。
③出口免稅的貨物填報附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二、免稅項目”——其中“出口免稅”欄次。第1列“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填寫納稅人免稅項目的銷售額。一般納稅人填寫時,本列“合計”等于主表第8行“免稅銷售額”欄“一般項目”列“本月數”。(小規模納稅人不填寫本欄。)
C. 出口征稅的貨物填寫:
按照適用征稅率,填入附表1“征稅項目”中。
(2)進項稅額
生產企業根據上文查詢到的出口貨物退稅、免稅、征稅的情況,進項稅額的處理方式不同:
A.出口退稅的貨物,出口征稅的貨物:
對應的進項稅額正常抵扣。
B.出口免稅的貨物:
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將這部分稅額做進項稅額轉出,填入附表(二)第14欄——“免稅項目用”。
(3)上期出口退稅額填寫(主表第15欄)
企業退稅流程完成后,在次月申報增值稅時,系統會將退稅額自動提取至主表第15欄 “免、抵、退應退稅額”,同時留抵稅額相應減少。
企業要注意檢查,上期退稅額是否已經自動提取至15欄,如系統未成功提取的,請企業根據本文“四、申報后?資料歸檔——6、退稅流程完成后,注意增值稅申報表主表第15欄的填寫”的相關內容進行檢查核對。
(4)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中免抵稅額的填寫
填表說明:“增值稅免抵稅額”應填寫上期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增值稅免抵稅額。
系統現在可自動提取您上月核準的免抵稅額,如發現系統提取不正確,請及時和出口退稅辦公室聯系。
填表解讀:
①應填的免抵額,為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額,非企業申報的免抵額。因生產企業轉入調查評估會產生分流流程,造成核準免抵額與企業申報額產生差異。企業需自行查詢上期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額的準確金額,查詢路徑為:“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退稅進度”。
②填入下個月申報表。不要在申報退稅的當期填寫。填錯的改本月申報表。生產企業經出口退稅審核的增值稅申報表,將無法更改,所以請慎重填寫此欄數據。
詳細填寫案例見本文第四部分:“四、申報后--6、附表5填寫規則與案例”。
7、常用的相關業務時限
本部分僅列舉常見時限,隨著新文件出臺,后續時限發生變動,以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發布的內容為準。同時“泰山區出口退稅企業微信群”會發送群通知,無法保證一對一通知到每個企業。
(1)來料加工免稅證明開具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九條,“從事來料加工委托加工業務的出口企業,在取得加工企業開具的加工費的普通發票后,應在加工費的普通發票開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填報《來料加工免稅證明申請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
(2)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核銷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9號第五條:“五、出口企業從事來料加工委托加工業務的,應當在海關辦結核銷手續的次年5月15日前,辦理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手續……未按規定辦理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手續或者不符合辦理免稅核銷規定的,委托方應按規定補繳增值稅、消費稅。”
(3)委托出口貨物證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第十一條:“十一、委托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憑委托代理出口協議(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及其電子數據。”
注意: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和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是不同的。
委托出口貨物證明:出口企業或其他企業委托出口國家取消出口退稅的貨物,委托方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
(4)進料加工年度核銷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第九條:“生產企業應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上年度海關已核銷的進料加工手冊(賬冊)項下的進料加工業務核銷手續。4月20日前未進行核銷的,對該企業的出口退(免)稅業務,主管稅務機關暫不辦理,在其進行核銷后再辦理。”
(5)免稅申報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九條:“出口貨物免稅申報時間如下:……②其他企業出口的免稅貨物勞務:在貨物勞務免稅業務發生的次月(按季度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的為次季度);③出口的原享受退稅的貨物勞務,在確定免稅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
三、申報中操作指引
當您完成了出口退稅“申報前”的相關操作,準備申請出口退稅,可以繼續進行以下操作。
1、登陸出口退稅申報系統
正如您在《備案提醒》中了解的內容,出口退稅業務需要納稅人自己制作電子數據,數據可以通過在線版申報系統或離線版系統制作。
(1)在線版系統:從“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管理”或者“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進行申報。
在線版系統優點——登陸網站即可使用,不需要升級;數據自動同步,不需要讀入反饋。缺點——偶爾進行系統維護,部分數據無法帶出等,此時需要等待,或使用單機版制作。
建議業務量較小的企業選擇在線版申報系統。
(獲取在線版系統的操作ppt,在微信群內發送“在線申報”可收到自動回復。)
(2)離線版系統:從“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下載中心→生產企業出口退稅離線版申報系統”下載。軟件操作可下載“操作指南”自行學習。“下載中心”模塊中下載最新版申報系統和最新退稅率文庫。
軟件版優點——運行穩定,填表時自帶填表說明。缺點——需要下載“離線版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軟件安裝;申報后需要讀入稅務機關反饋來同步數據,以免數據錯漏;需要時刻關注我局微信群發布的升級通知,在中國出口退稅咨詢網上下載升級包,將軟件版本和退稅率庫與稅務系統同步,否則數據版本滯后,無法報入稅務系統。
提醒:如果您是申報退稅多年的生產企業,重新安裝離線版系統后,必須下載近兩年的全年反饋,按照年份由遠及近的順序,讀入離線版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獲取反饋下載以及讀入系統的操作,在微信群內發送“反饋操作”可收到自動回復。
該申報系統僅供納稅人注冊、使用,與稅務機關使用的內部系統完全不同,稅務機關無法指導大家所有的申報端操作。企業關于申報軟件的操作問題,請咨詢大連龍圖技術服務單位。電話在出口退稅咨詢網可自行查找:
2、制作申報數據包并上傳
(獲取在線版或者離線版申報系統的操作ppt,在微信群內發送“在線申報”或者“離線版”可收到操作課件。)
企業制作好加密的數據包,通過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退稅申報的對應模塊的“離線申報”,或者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出口退稅管理-出口退(免)稅申報-對應模塊的“離線申報”,或者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出口退稅管理-出口退稅自檢服務-免抵退稅數據自檢-對應模塊的“離線申報”,這三種路徑,進行數據自檢、數據申報,并點擊正式申報,成功上傳申報數據。
3、生產企業申報注意事項
(1)申報批次與當月所屬期一致
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批次必須與當月所屬期一致。生產企業必須先申報增值稅,再申報出口退稅。
例如,2020年4月申報的增值稅所屬期202003,則出口退稅退稅申報批次必須是202003,否則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
(2)出口免稅及征稅的貨物,不需要進行【出口退稅】申報操作
不需要在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管理”或“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或“離線版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進行出口退稅申報操作。僅填寫增值稅申報表,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留存要求見后文。
(3)自檢疑點一定要先改再報!
自檢時,系統若出現疑點提示,無論是“可以挑過”或“不可挑過”,企業都需要根據疑點內容,對數據進行核對檢查,查找疑點提示的原因,并加以修正。
若未解決問題原因,強行帶著疑點申報,稅務人員發現將不予通過,增加企業與稅務人員雙方的麻煩。如圖
(4)離岸價與出口報關單上離岸價不一致
若《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中的離岸價與相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離岸價不一致的,系統會產生疑點,企業需自行排查可能的原因:
①如屬于非美元報關的其他幣種,核實在折算美元時匯率是否用錯,或者是否存在沒有折算直接填寫數據的情況;
②如屬于非FOB的交易方式,核實是否折算成FOB價;
③如屬于報關錯誤,聯系海關修改報關單數據;
④在錄入數據時,核實錄入數量和計量單位是否一致、填寫正確;
⑤屬于海關傳輸數據錯誤,撥打電子口岸服務電話010-95198,請海關進行核實并重新發送數據;
⑥如不屬于以上幾種情況,且離岸價確有差異,根據實際情況,填報《出口貨物離岸價差異原因說明表》。
(5)退稅進度查詢
您可以在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退稅進度”模塊查詢退稅流程審核進度,該進度與稅務系統內部有一定時間差。
系統提示流程發放后,一般幾日內即可實現退稅款到賬,企業注意查收。
(6)轉入調查評估的數據會生成分流流程
若“退稅進度”模塊查詢到流程顯示已結束,但顯示的退稅額小于申報退稅額,原因是產生了轉入調查評估的分流數據。分流流程與免抵退申報主流程分別審核,分流流程需等待分局完成評估后才結束。
分流流程未結束不影響生產企業下期繼續申報免抵退稅。
(7)分流流程退稅額將與下一次申報的數據合并核準退稅
生產企業分流流程結論為“準予退稅”的,流程發放后退稅額與免抵稅額會在系統里累計,不會單獨生成退稅款。退稅額與下一次申報的免抵退流程合并核準退稅。
該分流流程相關規則將影響到增值稅申報表主表“免抵退應退稅額”及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中免抵額的填寫,企業務必注意。申報表填寫案例見“四、申報后”相關部分。
(8)生產企業轉評估流程不再影響下月申報
由于生產企業每個月僅可申報一次出口退稅數據,稅務系統中每月僅允許1個申報流程存在。
離線版系統上線后,除因首次申報轉入調查評估的批次,需要等待首次核實流程結束之后才可繼續申報下一批次外,非首次申報疑點轉入調查評估的批次,系統會將疑點數據單獨生成分流流程,主流程正常發放,不再耽誤生產企業繼續申報免抵退。
3、每月退稅申報期
出口退稅申報期與增值稅征期一致。當增值稅申報期結束后,電子稅務局將關閉正式申報通道,企業可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增值稅申報期,務必在增值稅申報期內上傳出口退稅數據。
注意:關閉正式申報通道,不影響大家進行數據自檢。
4、無電子信息的處理
生產企業申報退稅需要報關單信息,此類信息由海關系統傳輸到出口退稅系統需要時間,2個月以內收到信息為正常。沒有報關單信息的,流程無法通過,企業應刪除無信息的數據,等待收到電子信息后再進行申報。
(若您想加快收到電子信息的效率,可以在微信群內發送“沒信息”,會收到自動回復,按指引進一步操作。)
5、“退稅匯總計算”小窗口填寫規范
“退稅匯總計算”小窗口的數據填寫源于增值稅申報表數據,稅務系統審核環節將進行校驗比對,如填寫不準確將無法繼續。
當前“退稅匯總計算”小窗口包括兩個數據:①納稅表不得抵扣累加;②期末留抵稅額。相應的填寫說明如下:
(1)納稅表不得抵扣累加(累加非累計)
該項填寫邏輯為:“大于上次已申報匯總表所屬期,且小于等于當前所屬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2-18欄“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項累加之和;(特定區間內累加,非全年累計)
(2)期末留抵稅額
為當前申報所屬期增值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額。(當期額)
(3)填寫示例
例1:企業非連續申報時:
假如生產企業上次申報退稅的所屬期為202103,當前申報的所屬期為202106。則202104和202105為未申報月份。
“納稅表不得抵扣累加”=202104+202105+202106對應增值稅附表2-18欄-“不得抵扣稅額”之和(其他欄次的不得抵扣稅額不填入該累加,請注意)。
“期末留抵”=202106所屬期(申報當期)的增值稅表主表20欄期末留抵稅額。
例2:企業在連續申報時:
假如生產企業上次申報退稅的所屬期為202103,當前申報的所屬期為202104。不存在未申報月份。小窗所填寫的均為201804所屬期的當期數。
“納稅表不得抵扣累加”=202104所屬期增值稅附表2-18欄-“不得抵扣稅額”;
“期末留抵稅額”=202104所屬期增值稅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總結:“累加”數是特定區間內累加,非全年累計,需要企業根據往期增值稅申報表,將相應期間內未申報月份的數據手動加總計算。填寫不一致將無法通過審核!
6、備案后首次申報出口退稅,必經實地核實流程
企業首次申報出口退稅后,需要進行實地核實,當月無法退稅。實地核實需要檢查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申報資料、備案單證、會計賬簿憑證。
請企業提前學習相關政策,準備好相關資料并裝訂,等待您的稅源管理分局與您聯系。企業也可主動聯系分局。
注意:首次申報實地核查必約談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員根據核查人員要求進行約談。請務必注意是否符合實名制辦稅要求。
四、申報后資料歸檔
企業根據前文的提示,制作好加密的數據包后,通過“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綜合服務中心”上傳申報電子數據。數據上傳成功后,非無紙化企業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紙質資料,才能通過數據受理環節,無紙化企業不需要提交紙質資料,即可通過受理環節。
企業完成申報后,相關申報資料及備案單證需按要求進行留存備查。無紙化企業的申報資料及備案單證也需要留存備查。
1、申報資料文件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企業應在……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因此,企業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免退稅申報的前提條件,是收齊有關憑證(即下文所列申報資料)。
出口退稅電子數據確認申報后,非無紙化企業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紙質資料,才能通過數據受理環節,提交地址是:東湖路501號稅務局201辦公室。無紙化企業受理環節不需要提交紙質資料。
無論是否是無紙化企業,有關憑證未能收齊,不符合申報退稅的條件。所有企業都應將申報資料按申報批次進行整理、裝訂。
2、申報資料具體內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生產企業申報退稅的有關憑證(申報資料)有: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
(2)《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3)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三聯(即銷售發票,企業須購買五聯版發票,出口退稅的貨物按0稅率開具。詳細要求見前文)
特殊情況下所需的申報資料有:
(4)委托出口的貨物,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注:由外貿綜服企業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出口業務,委托企業申報退(免)稅時,不再提供紙質《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5)四類企業申報數據,以及非四類企業的超期申報數據,需制作收匯申報電子數據以及提供:《出口貨物收匯申報表》及對應貨物銀行結匯水單等出口收匯憑證(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為收取人民幣的收款憑證,原件和蓋有企業公章的復印件,下同)。
(注:超期的含義,見本文第一部分“一、生產企業申報業務概述—2、退稅申報期及收匯問題”。相關文件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
(若您想了解如何錄入收匯申報的電子數據,可以在微信群內發送“收匯申報”,會收到自動回復,按指引進一步操作。)
(7)不能收匯,但符合視同收匯條件的,提供《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
(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出口貨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對應的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視同收匯處理。” )
(9)其他特殊情況,如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出口貨物、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等,需要提供其他申報資料。
3、申報資料裝訂要求
企業申報數據后,需要將申報資料進行裝訂。評估檢查時不接受散裝的、零散的資料。紙質資料的準備要求有:
(1)憑證裝訂規范
①裝訂要求
不實行無紙化管理的出口企業,進行退(免)稅申報時須提供的原始憑證,根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按申報順序裝訂成冊。
裝訂內容:出口發票第三聯。(不需裝訂報關單。)
裝訂要求:訂書機裝訂或線裝,裝訂后不會輕易拆散,防止資料遺失。不受理活頁裝訂的資料,如夾子,曲別針等。
②生產企業的資料須裝在資料袋中。
③申報資料按順序裝在資料袋中。資料袋封面粘貼“資料袋封皮”(見附錄)。封皮中的內容要填寫齊全(申報年月、報送資料、退稅額、免抵額,報送人、報送日等),企業名稱處加蓋公章。
(2)憑證內容齊全
①出口明細表等資料,加蓋公章。
②所有發票加蓋發票專用章齊全。
③簽字處:辦稅人、財務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簽字齊全。一個人擔任多個職務的,也都簽字。
④日期處:簽上填寫日期。
4、出口退稅貨物,備案單證管理(必做,重要!)
根據《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出口企業應在申報出口退(免)稅后15日內,將所申報退(免)稅貨物的下列單證,按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順序,填寫《出口貨物備案單證目錄》,注明備案單證存放地點,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核查。
(1)外貿企業購貨合同、生產企業收購非自產貨物出口的購貨合同,包括一筆購銷合同下簽訂的補充合同等;
(2)出口貨物裝貨單(如果沒有紙質裝貨單,可用海關無紙化放行通知書來代替);
(3)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單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單據,以及出口企業承付運費的國內運輸單證)。
若有無法取得上述原始單證情況的,出口企業可用具有相似內容或作用的其他單證進行單證備案。除另有規定外,備案單證由出口企業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損毀,保存期為5年。
視同出口貨物及對外提供修理修配勞務不實行備案單證管理。
注意:(1)退稅報送資料與備案單證是兩類資料。
相同之處是:都需按申報順序裝訂,并妥善存放。檢查時不接受企業擺出一堆零散材料讓稅務人員挑選。
對備案單證含義不了解、單證英文字樣看不懂的,可以在公眾號“進出口財稅通”搜索歷史文章學習,不接受“看不懂”“不了解”等理由。
(2)未能按國家文件要求進行備案單證管理的,不予退稅,視核查情況免稅或者征稅處理,還可能會觸發處罰條款。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12號公告、2012年24號公告,財稅2012年39號文件,請企業務必詳細學習以上文件。
部分條款摘錄:
①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一)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予以處罰:1.未按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有關出口貨物退(免)稅賬簿、憑證、資料的;2.未按規定裝訂、存放和保管備案單證的。”
②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八)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單證備案……的出口貨物,不得申報退(免)稅,適用免稅政策。已申報退(免)稅的,應用負數申報沖減原申報。”
(3)首次實地核查必查單證,單證不符合規定的,無法通過首次核查。無紙化企業也需要將相關單證裝訂整理,按要求留存備查。
5、出口免稅貨物,相關憑證需留存備查
對于選擇享受出口免稅政策(不退稅)的貨物,按前文相關指引進行免稅發票開具、增值稅免稅申報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12號要求,企業應將以下憑證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留存企業備查: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
②屬購進貨物直接出口的,還應提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及其他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注意:如果您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通常是指連增值稅普通發票都沒有取得,您相應的出口貨物適用征稅政策。
6、增值稅主表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及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免抵稅額”填寫規則與案例
(1)分流流程系統規則
當企業申報數據需要轉入調查評估時,系統會將相應的明細數據生成單獨的分流流程,主流程與分流流程分別審核。企業可在“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退稅進度”模塊查詢已完成的退稅審批金額。
生產企業分流流程結論為“準予退稅”的,流程發放后退稅額與免抵稅額會在系統里累計,不會單獨生成退稅款。相應金額將與企業下一次申報的免抵退主流程合并核準退稅。企業可以“退稅進度”模塊查詢的金額確定稅務機關核準的準確金額。
該系統規則將影響到增值稅申報表主表“免抵退應退稅額”及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中免抵額的填寫,企業務必注意。
(2)增值稅填表規則
增值稅主表第15欄 “免、抵、退應退稅額”:填寫上期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增值稅退稅額,根據表間關系參與計算,本期留抵稅額相應減少。
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增值稅免抵稅額”:填寫上期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增值稅免抵稅額。
(3)填表解讀
因存在轉評估的情況,有一部分明細數據轉入分流流程,主流程實際核準的金額與企業申報的金額存在差異。增值稅申報表中應填的金額,為稅務機關實際核準的金額,非企業申報的金額。
電子稅務局可以查詢上期核準的免抵額的準確金額,路徑為:“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場景化辦稅--退稅進度”。
當前系統已實現增值稅主表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及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免抵稅額”自動提取數據,企業注意核對系統自動提取額是否與實際一致,如系統提取有誤的,與稅政一股6130161聯系。
(4)相關案例
案例1:企業當期申報,當月完成退稅流程(正常審批無問題)
2021年7月,企業申報出口退稅(202106批次),當月留抵稅額大于15萬,免抵退稅額20萬,當月退稅流程正常完成審批,產生退稅額15萬,免抵額5萬。
則:
2021年8月,申報增值稅(所屬期2021年7月)時:
①增值稅申報表主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欄自動提取15萬,“期末留抵稅額”相應減少15萬。
②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免抵稅額”自動提取5萬。
案例2:產生分流數據,跨月完成退稅流程(轉評估)
2021年7月,企業申報出口退稅(202106批次),申報免抵退稅額20萬。當月免抵退數據5萬轉評估,正常核準的退稅額15萬,免抵額0萬。
2021年8月,管理分局對轉評估數據提出結論為“正常退稅”,相關免抵退金額5萬元。因當月企業未申報出口退稅,分流流程結束不產生退稅額及免抵額。企業從“退稅進度”模塊查詢到該月無審批數據。
2021年11月,企業申報出口退稅(202110批次),免抵退稅額10萬。與上期分流流程積累的免抵退稅額5萬元合并核準。由于當期企業僅有12萬元留抵,企業從“退稅進度”模塊查詢到當月產生退稅額12萬,免抵額3萬。
則:
2021年8月,申報增值稅(所屬期2021年7月)時:
①增值稅申報表主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欄自動提取15萬,“期末留抵稅額”減少15萬。
②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免抵稅額”自動提取0。
2021年9月,申報增值稅(所屬期2021年8月)時:
①增值稅申報表主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欄不填數據。
②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免抵稅額”不填數據。
2021年11月,申報增值稅(所屬期2021年10月)時:
①增值稅申報表主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欄自動提取12萬,“期末留抵稅額”減少12萬。
②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免抵稅額”自動提取3萬。
提醒:①自2019年9月份以來,有企業反映跨月審批后,申報表主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欄,有時系統會自動提取數據,有時無法自動提取,需要手動填寫。企業注意核對系統提取數據是否正確。
②根據附加稅費的免抵稅額提取規則,企業務必將上期免抵稅額填寫在本期“附加稅費情況表(附表五)--增值稅免抵稅額”一欄中。系統將自動提取相關數據,企業注意核對。
③如果發生系統沒有自動提取或者提取數據錯誤的情況,企業可以嘗試手動填寫是否允許保存,或與稅政一股出口退稅聯系0538-6130161。
五、常見問題
1、進料加工業務如何進行核銷操作?
在微信群內發送“進料加工”,會收到自動回復,請您按照文章中的“試點新金稅三期申報系統的地區”的部分進一步操作。
2、生產企業申請留抵退稅,需要先做出口退稅申報嗎?
需要。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八條:“(五)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辦理免抵退稅后,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政策含義:
①生產企業申請留抵退稅前,需要先進行出口退稅申報。
②本月無免抵退稅額的生產企業,先做出口退稅的零申報,再申請留抵退稅。“零申報”錄入數據時僅填寫匯總小窗即可。
③從2018年5月1日起,生產企業取消零申報。不申請留抵退稅的生產企業,不需要做出口退稅零申報。
3、新版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8c欄(進料加工核銷應調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和9c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合計)與增值稅申報表差額的最新填寫規則
2021年6月離線版系統更新了免抵退申報匯總表新表,相關最新規則需要企業熟知。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8c欄(進料加工核銷應調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差額)。
8C欄為系統自動結轉數據,多數為歷史進料加工核銷業務的后未能及時抵減的不得免抵稅額抵減額。企業通過下載并讀入稅務機關反饋,可將稅務端反寫匯總表與企業端系統內申報的匯總表校準。企業應將8c欄與稅務機關最近一期反寫匯總表的第8(c)欄一致。8C欄有數據不影響企業免抵退稅申報,會在符合條件時參與匯總表計算。
(2)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9c欄(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合計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差額)應為0。
否則系統限制申報,出現如下類似提示:
解決方法:
①正確填寫增值稅申報表附表2第18欄(免抵退稅辦法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只填寫免抵退稅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如出口貨物征退稅率之差,進料加工核銷應調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等。禁止填寫其他轉出額,如免稅進項轉出等。
免抵退申報系統中“退稅匯總計算”小窗口的“納稅表不得抵扣累加”根據增值稅申報表附表2第18欄數據進行填寫(前述三、5“退稅匯總計算”小窗口填寫規范)
②如果企業升級前最后一期匯總表有25C數據,說明您有歷史問題需要解決,請致電6130161,配合出口退稅部門查找前期歷史數據的真實原因。
(3)關于8c與9c兩欄,企業無法自行解決時,聯系稅政一股出口退稅0538-6130161。
4、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產品,如何處理(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
生產企業申請出口退稅的產品需要是自產產品。如果企業出口非自產產品,請詳細核對視同自產貨物要求,不符合的不予退稅。企業出口有退稅率的外購貨物,不符合視同自產要求,可以享受出口免稅政策;
如外購貨物出口,符合視同自產條件的,可以視同該外購貨物為企業自產,允許企業申報免抵退稅。
生產企業出口視同自產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時,業務類型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附件15《業務類型代碼表》進行填寫。
財稅〔2012〕39號附件4所列視同自產的范圍如下:
(1)持續經營以來從未發生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農產品收購發票、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外)行為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生產企業出口的外購貨物,可視同自產貨物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①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②已持續經營2年及2年以上。
③納稅信用等級A級。
④上一年度銷售額5億元以上。
⑤外購出口的貨物與本企業自產貨物同類型或具有相關性。
(2)持續經營以來從未發生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農產品收購發票、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外)行為但不能同時符合本附件第一條規定的條件的生產企業,出口的外購貨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同自產貨物申報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①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外購貨物:
1.與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名稱、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業注冊商標或境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給本企業使用的商標。
3.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貨物的境外單位或個人。
②與本企業所生產的貨物屬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貨物的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外購貨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用于維修本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經過本企業加工或組裝,出口后能直接與本企業自產貨物組合成成套產品的貨物。
③經集團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國家稅務局認定的集團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口徑執行)的生產企業之間收購的自產貨物以及集團公司與其控股的生產企業之間收購的自產貨物。
④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委托加工貨物:
1.與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名稱、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貨物。
2.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貨物的境外單位或個人。
3.委托方與受托方必須簽訂委托加工協議,且主要原材料必須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墊付資金,只收取加工費,開具加工費(含代墊的輔助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⑤用于本企業中標項目下的機電產品。
⑥用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下的貨物。
⑦用于境外投資的貨物。
⑧用于對外援助的貨物。
⑨生產自產貨物的外購設備和原材料(農產品除外)。
六、生產企業需要學習的退稅基礎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17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5號)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泰安市泰山區稅務局 2021年9月14日
附注:會計分錄為本月當期《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取數
借:18行(應退稅額)其他應收款 ----出口退稅 當期****元
借:19行(免抵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當期****元
貸:15行(免抵退稅額合計)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當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