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概述】非居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應稅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當履行代扣代繳應稅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并在次月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實行非居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計算應納稅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的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達到居民個人條件時,應當告知扣繳義務人基礎信息變化情況,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定辦理匯算清繳。
當應稅所得個人既存在優惠減免,又存在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減免時,扣繳義務人可以根據應稅所得個人選擇優惠度最高的享受減免進行申報表填報。
源泉扣繳和指定扣繳情況下,非居民納稅人認為自身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需要享受協定待遇的,應當主動向扣繳義務人提出,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0號第七條規定的報告表和資料。扣繳義務人在代扣代繳申報時,應先在扣繳端完成“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報告,并將納稅人提供的資料留存備查。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途徑】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辦稅地圖);
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企業身份進入)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下載“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辦理
【附送資料】
名稱 |
報送條件 |
份數 |
原件/復印件 |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
必報 |
1 |
原件 |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 |
條件報送 |
1 |
原件 |
A06652《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
條件報送 |
1 |
原件 |